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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新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 2014-7-16  
各会员企业负责人: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保持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财政部对职工薪酬等四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并印发了公允价值计量等三项新准则。为确保新企业会计准则2014年7月1日起在我市顺利实施,将开展一期由市财政委主办我会协办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公允价值计量、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长期股权投资、合并财务报表、合营安排、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准则。
二、培训时间
 2014年7月30日(周三)至31日(周四)
 上午9:30-12:00   下午1:30-5:00。
三、培训地点
  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大礼堂(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路3008号)
四、培训对象
  非国有大中型企业会计人员。
五、授课老师简介:
  李娟娟,安徽财经大学工业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学院副院长,深圳市会计学会高级会员,广东省财经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经济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几篇,主持省市级及企业委托的课题多项。从事教学岗位20年,讲授过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等多门会计专业课。2014年5月份参加了财政部在西安举办新企业会计准则师资培训。
 
  蓝晓丹,会计师,深圳会计进修学院和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资深教师,17年财会教学经验。多次荣获会计进修学院“优秀教师”称号,考证类培训通过率及满意度在学院名列前茅。近年来先后为富士康科技集团、深圳海关、区财政局直属预算单位等多家大型企业集团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做财务知识相关培训,获得主办单位的肯定与好评。2014年5月份参加了财政部在西安举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师资培训。
 
六、其他事项
(一)此次培训免费。
(二)请各会员单位的会计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并在指定签到处签到。
(三)市委党校学苑宾馆可以提供自助工作午餐(50元/人,费用自理),请需要就餐的学员在报名时注明是否就餐,并在培训签到时自行购买餐券。
 
七、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凡 83522478   邮箱:13612971111@126.com
    汤 甜 83521522   杨晓红83521766
    周 时 83521466
 
     bet28365365查询
     二零一四年七月七日
 
报名回执
                  传真:83929799  83521022(每家企业限报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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