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企业:
为大力推进全市企业文化建设,丰富广大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企业凝聚力,挖掘企业中的艺术人才,展示企业形象和员工风采,应广大企业要求,我会联合相关机构共同举办“东方建富杯首届深圳市企业好歌手大赛”。邀请各会员企业踊跃报名参赛。相关内容如下: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14年8月31日
二、参赛对象
企业员工(青年组18-45岁,中年组46-60岁,不分职业歌手和非职业歌手)
三、比赛地点
深圳交响乐团排练厅,深圳市群众艺术馆剧院,福田区文化馆、妇女儿童发展中心礼堂等
四、比赛内容
1、民族唱法(独唱、组合唱)
2、美声(独唱、组合唱)
3、通俗流行(独唱、组合唱)
4、摇滚唱法(独唱、组合唱)
曲目要求以“中国梦”为主旋律题材,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改革开放、歌颂企业、歌颂美好生活等题材的中外歌曲。
五、比赛时间安排
1、初赛:2014年9月6-14日;
2、复赛:2014年9月20-28日;
3、总决赛:2015年4月前。
六、评分办法
1、评委专家现场打分,现场公布结果,初赛50%晋级复赛,复赛各组选拔10-15名选手晋级电视总决赛,创作曲目加分5%-10%;
2、评分内容包括4个方面:歌曲内容、音色音质、演唱技巧、仪表仪态;满分为十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比赛规则
1、本次大赛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用初赛、复赛、总决赛制进行;
2、选手演唱曲目长度限定在5分钟以内,演唱曲目围绕活动主题,内容健康向上,富有时代气息;
3、赛前5天向选手发短信通知比赛时间和地点,选手需提前30分钟候场,迟到按弃权处理;以抽签方式确定出场顺序;
4、参赛选手伴奏带自备(U盘和光盘均可),比赛时交音效工作人员拷录;
5、所有参赛选手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
6、大赛主办方对大赛进行全程监督。
八、奖项设置
根据评分结果设冠亚季军及一二三等奖;根据选手综合表现设年度十佳歌手、最佳表现奖、最佳创作奖、最佳演绎奖
九、报名办法
1、报名时请提交报名表、1寸证件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网上和电话报名应将照片和身份证电子版发送至组委会,报名不收任何费用。
2、组委会办公室: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大厦24层
联系电话:83521291 83521466
传真:83929799 8352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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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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